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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2页)

毕竟那个东方人的血液确实过份甜美纯粹。

血族的食物虽然是人血,但也是挑嘴的,有更甜美可口的食物,谁会吃劣质的?

人类的血液也是有等级的,越是年纪小,体内的杂质越少,血液越甜美。

血族都喜欢找年轻男女发展关系,他们年轻健康,血液也异常鲜美。

当然,也有像季鱼这种特别的,不知什么原因,血液特别甜美干净,就连那些小婴儿都比不上。

血族们讨论一番,都没能确定江逝秋的真实身份。

他们能感觉到他是高位的血族,实力绝对不比亲王差,认为他一定是一位亲王殿下。

除此之外,他们对他一无所知。

最后艾琳娜总结,“既然丽萨已经是那位阁下的小情人,你们以后千万不要对她出手,惹怒那位阁下。”

她的目光扫过在场的男男女女,带着警告。

如果是其他的人类,她不担心这些血族失控,然而丽萨的血液实在太甜美,难保哪天就有年轻血族控制不住诱惑对她出手。

这在高位者的血族看来,绝对是一种挑衅。

在场的血族赶紧应下。

他们不想离开厄尔浦斯,也不想被执法队逮捕,更不想得罪一位亲王级别的高位血族,那么只能遵守规则。

**

自从有了男朋友,季鱼在厄尔浦斯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以前她都是在宿舍和实验室间往来,每天两点一线,连离开研究所都少,最多只是出去购物。

现在,每到下班时,她都会离开研究所,不是去约会,就是去约会。

甚至夜不归宿,变得和莫菲菲一样,宿舍成为一个睡觉的地方,除了睡觉外,极少回来。

等到休息日,江逝秋会过来接她,带她到处玩。

天气好的时候他们在庄园里玩,等到阴天时,离开厄尔浦斯,在附近游玩。

渐渐的,季鱼对厄尔浦斯外的一些景点也是了若指掌,终于有点出国的感觉,看了不少异国风景,在不少旅游城市留下足迹。

时间不紧不慢地过了两个月。

七月的厄尔浦斯处于夏天,然而它仍是温和的,最高温度也不过二十五六度,比国内某些高达三十多度的城市来说,它确实好很多。

就算是夏天,厄尔浦斯的阴天还是比晴天多,有时候还会下雨。

每到下雨的时候,温度会急骤下降。

这天,季鱼刚醒来就接到钱姐打来的电话,告诉她莫菲菲受伤住院的消息。

“什么时候的事?”季鱼吃了一惊,不自觉地绷紧神秘。

“昨晚。”钱姐轻声说道,“小莫从外面回来,听说在路上遇到歹徒袭击……”

季鱼沉默地听着,问道:“她现在怎么样?”

“听说被划了几刀,要住院一段时间。”

季鱼深吸口气,一边给实验室那边打电话请半天假,一边收拾东西,马上往医院而去。

医院距离研究所不算远,几个站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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