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27章逃出虎穴又入狼窝(第1页)

云曦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了自己居然躺在一张床上,床上挂着的是洗得有点发白的麻布制成的幔帐。她忍着痛做起来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对于晕倒后的事情居然全都想不起来了。

她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而带她到这里的人又是谁?有什么目的?

就在她发愣的时候,一个二十来岁,长得很高很壮实,五官还算是可以,皮肤黝黑的男人端着一碗药走了进来。看到云曦醒来了,那男人笑了,露出一口白眼。

“你终于醒来了。”男子走了过来,然后把手中的药送到她跟前说道:“你赶紧把这些药喝了,这样你身上的伤才会好得更快的。”

云曦没有接过药碗,而是淡淡的看着这个起码有一米九高的男人:“你是什么人,为何要带我回这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男人道:“这里是滕翠山,我的家就在这座大山里面。我前两天把猎物弄到奉都去卖,回来的时候看到有狼群朝着一个地方去,便跟了过去,然后发现晕倒的你,我把那些狼赶走了,就把你带了回来。”

云曦听了后,背后都溢出了冷冷汗,狼群?呵呵,想不到自己是逃出了虎穴,又入了狼窝。所幸的是被一个猎人所救,要不然等到无殇和她的人找到自己的时候,指不定自己已经连骨头不剩了。

云曦对那男人说道:“谢谢你。”

男人连忙摇摇头:“你还是赶紧把药喝了,你放心吧,我会负责的。”说完后,他放下了手中的药碗便走出了房间。

云曦瞬间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的,他要负责什么?

她端起了床边木柜子上放着的药放在了鼻子前闻了闻,随后发现都是用一些治理伤口的草药熬出来的。她想不到一个猎人居然知道用什么草药来熬药可以尽快的让伤口痊愈,不过想想,又觉得释然了。作为猎人,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危险,所以懂得一些草药这是正常不过的。

喝完药后,云曦想起了那男人说的前两天去卖猎物,也就是说自己已经昏迷了两天时间。想到这里,她脸色变得很难看了。也不知道无殇和自己的人会不会担心,也不知道袀言到底拿到了解药没有。

到现在为止,距离她失踪已经是好些天了,自己的属下一定是担心坏了吧。奇怪了,为何小白会找不到自己?还是说,鬼医子还在自己身上动了什么手脚?

她想了想,最后有点无奈的闭上眼,不管如何,还是得想办法赶紧回到奉都去找无殇,她得赶回南曜。就算是交代了小白送解药了,不亲眼看到袀言,她还是不放心。

只是,当她注意到自己身上穿着的衣裳时,脸色顿时变了。这是一件男子穿的外衫,她连忙检查一下,发现自己里面穿着的还是那件染血的衣服。顿时,她松了一口气。

背上的伤口还是很痛,该死的鬼医子当初是想要置她于死地的。只是,她躲了一下,所以发簪才没有刺中要害,饶是如此,这种疼痛还是让她有种要骂娘的冲动,因为没有药材,找不到更好的治理伤口的药,只能是熬着,保持着不让伤口发炎,让它慢慢的痊愈。

推开门,云曦终于是明白了何为居住深山无人知了。打开门对面便是大山了,可以说这房子是建造在一处山窝里。四面萦绕的都是连绵不断的山脉,看着那堆砌起来高高的围墙,她有种感觉,这里肯定只有这个猎户一个人居住的想法。

正在劈柴的猎户看到云曦走了出来,他连忙放下手中的柴刀问道:“你怎么下床了,你身上还有伤口,还是赶紧回去躺着吧。”

云曦很想翻白眼,回去躺着?她伤的可是背后,要是回去躺着,指不定会让伤口加重了。虽然看不到身后的伤口,可是她感觉到的是,背后的伤口并没有发炎。所以,当初这个人送自己回来的时候,她应该是趴着睡的。

想到此,她对这个猎户倒是生出了几分感激之情来。

“我已经躺了两天,现在不想躺着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这里距离奉都有多远?”云曦看着猎户问道。

猎户闻言,已经猜出了她想要离开的心思,当下心里有点堵住了,感觉很是烦躁:“这里是深山,要是走路到奉都,需要翻过两座山头,然后再走一个时辰,才能到奉都。”

翻过两座山头,再走两个时辰。看来,还真是挺远的。在没有马匹的情况下,她要走出去,起码得大半天时间了。想了想,她又对猎户说:“谢谢你救了我。”

猎户看着她,也许是因为长年累月自己一个人生活在深山里,而且和野兽为伍,所以他的胆子比起一般人要大很多:“你不用谢我,我救你也是有原因的,我为你换药的时候,看了你的身体,所以,我会负责的。虽然在我这里日子过得清苦一点,可是没有人会给你气受,我更不会让你受伤的。”

云曦瞬间满头的黑线,他说什么,他换药的时候看了自己的身体?想到这里,她咬了咬唇,然后沉声说道:“公子说话慎重,只是换药而已,我不会在意这些事情,我更不用公子负责。我家中已经有丈夫孩子了。”

其实她很介意,该死的介意,虽然只是露出了后背给他看到了,可是她依然有种想要杀人的冲动的。若是在爱上袀言之前,她也许可以不拘小节,毕竟在前世穿着比基尼去游泳也不是没试过。

但是现在,她只想把自己保护得好好的,自己的一切都子允许袀言一个人看到。

真的不敢相信自己都这样愤怒了,若是被家中那个男人知道了,他会不会直接把自己这个救命恩人当柴劈了。

猎户得知了她已经有了丈夫和孩子,当场就愣住了,他唇角动了动,什么话都没有说便转身出去了。云曦也没有喊住对方,而是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走进了房间里。她等了小半个时辰,猎户还没有回来,她看了看桌子上的笔墨纸砚。走了过去,上面正放着一张写了几个大字的宣纸,苍劲有力,笔走龙蛇,不得不说是好字。

云曦想不到一个猎户居然可以写出这样的字来,她不得不对那人刮目相看了。匆匆忙忙写下了一个地址,几句话,便转身离开了猎户的家里。

她没有更多的时间浪费在这深山老林里,所以,只能是对不起这个救命恩人了。等到日后有机会,必定会报答对方的大恩。

初恋暗号  在古代打更的日子  呼吸决定  泉客  逢雷  师妹说你三更逝  重生暖婚:顾少宠妻超高调  异世黑洞出逃计划[重生]  协议结婚后,被温柔总裁缠上了  初三的六一儿童节  折断安徒生之笔  穿越后被大猫饲养了  豪门婚色之醉宠暖妻  予你嘉年  他的小狐狸  白月光她连死都美  许你十个愿望  穿进年代文中嫁个好男人  青山  炮灰师尊稳拿反派剧本  

热门小说推荐
贵女良缘

贵女良缘

说到燕国公府的三姑娘宋懿兰,不少人都要羡慕地叹一声好命。明明是庶女出身,却得了长公主的青眼记在名下,不仅封了县主,还定下了世族崔家的大公子。一朝被崔家退亲,大大小小的贵女都等着看宋懿兰的笑话,却不知有一人,早就等着这一天。如果您喜欢贵女良缘,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神尊被我拉下了神坛

神尊被我拉下了神坛

那天遇见他,我的心里像是炸开了一方烟花,热烈又绚烂。我原以为我是相府嫡孙女,一国之后,兢兢业业,谨小慎微的在后宫中认认真真勾心斗角的宫斗着。结果一朝死去,我竟是九尾狐族狐君天赋不高又不受宠的幺女,最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做为一名九尾狐,我竟只有一条尾巴。当我做为一只狐狸漫山遍野的疯跑时,又有人跑来告诉我,我只是一块石头,受某人点化才修成人形,羽化成仙。受他三滴血,无论我是什么,都会受眼尾处的凤凰花指引遇见他,爱上他。他高高在上,断情绝爱,又岂是我所能肖想的,仙神活太久大多无情,凡世众生虽苦却有血有肉。当我被某人虐的体无完肤欲要逃跑时,被某人困住,某人咬牙切齿的说见色起意唐突了本尊,竟想跑。这是一块破石头的修仙史,有虐有甜。愿你喜欢。如果您喜欢神尊被我拉下了神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在70靠摆烂一路开挂,惊艳全军

在70靠摆烂一路开挂,惊艳全军

军婚年代咸鱼躺赢摆烂无系统空间金手指,再穿越回2023年。蒋沐沐意外穿越到78年的军区建设基地。蒋沐沐,见过穿越的,没见过这么穿越的!系统空间金手指呢?!面对一穷二白缺油少盐的基地,她说,走!必须走!我不下地狱,谁爱下,谁下!为了被开除,回到号称百慕大三角的黑竹沟,再穿越回去,她天天作妖疯狂试探。她和...

大姐进城:九零致富之路

大姐进城:九零致富之路

九十年代,一个无父无母的农村女孩为了让弟弟妹妹过上好日子,毅然决定进城奋斗,前往那座充满机遇的一夜崛起之城,开始新的人生。做过服务员,当过工人,摆过小摊,开过酒楼和工厂,风光过,落魄过,无论面对多少艰难困苦,她都始终保持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多年后,一辆黑色轿车开进村里,事业有成的陆宁春回乡造福乡亲了。收获事业的同时也收获了一份真挚的爱情,那个他,原本一身公子病,只喜欢吃喝玩乐,却为了喜欢的姑娘改掉了身上的毛病,一直默默地陪伴在她身后,与她一起成长,不离不弃。如果您喜欢大姐进城九零致富之路,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不装了,其实我是朱重八

不装了,其实我是朱重八

穿越回明朝洪武年,成了大明嫡长孙朱雄英。但他被蒙在鼓里,还有些迷茫。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决定为未来谋划。选谁好呢。储君太子朱标。大明王爷朱棣。还是性格软弱,却爱搞事的朱允炆。想走科举,却是商户,那就待在家里等大官上门吧。他在应天街头,立下宏志,要轻松的奋斗在明朝洪武年。等他离成功不远,要步入朝堂时,干爷爷摊牌了不装了,其实咱是朱元璋。这才发现,奋斗了那么久,自己才是大明最牛的金大腿。如果您喜欢不装了,其实我是朱重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末世之无限兑换

末世之无限兑换

末世之无限兑换简介emspemsp关于末世之无限兑换陈锐在末世挣扎了十年,一生不如意的他竟然在睡梦中被一枚外星芯片砸到了脑袋,莫名奇妙的重生到十年前。...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