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傅绾见伏伽挣脱囚笼,连忙往后退去,避开他的身形。
他手中那把巨大的骨剑擦着傅绾的肩膀而过,削去了她手臂上的部分血肉,化为点点如流萤一般的光,消失不见。
“面对我,你居然也能分心?”伏伽朝傅绾一笑,一手抬起,天上又开始布满了惊雷。
傅绾没有回答伏伽的话,她的手轻轻一挥,便有淡绿色的光点聚集,而后朝着伏伽冲了过去。
她的意图非常明确,就是要再将它关起来。
“把我囚禁起来有什么用呢?”伏伽看着缠绕在自己手上的绳索,冷笑一声,“你能将我杀了吗?”
“我是他的欲念,只有他才能将我亲手杀死。”他提高了音量说道。
说罢,他另一手一动,手中的骨剑直接劈开了缠绕在他手腕上的绿色绳索。
傅绾知道他已经早有警惕,方才偷袭他的办法已经不适用了。
伏伽的目光紧紧盯着傅绾手臂上的那些伤口,提醒道:“你若是再挣扎下去,你这灵魂可就要千疮百孔了。”
傅绾皱眉,看着伏伽,抬手,一道清新的光芒沐浴了自己的全身,竟然在顷刻间将自己全身的伤给治好了。
“既然今日是你死我活的局面,那便再来。”傅绾冷声说道,“想要用我的身体?你想都不要想。”
伏伽紧盯着她,目光之中透露出怨毒的神色来。
他抬手,手中握紧的骨剑已经趋势待发,上面缠绕着的冰冷气息比盘古骨剑来得要更加令人恐惧。
傅绾瞥了一眼伏伽手中那柄他自己幻化出来的骨剑,呼吸忍不住一滞。
这是属于她的内心世界,所以现在的伏伽作为一抹意识,能够创造出任何他可以想到的攻击手段来。
她闪身,来到了菩提树下,纷纷扬扬的绿色光芒笼罩着她的身形。
伏伽眯起眼,不屑地看着环绕着傅绾的绿色光芒。
他的骨剑伸出,直接劈断了前来阻挡他的菩提树叶。
先前是他疏忽了,低估了对手,此时此刻他已经使出了全力。
伏伽手中骨剑的目标并不是傅绾,他知道傅绾身边的那株菩提树给她提供了许多力量,所以他打算先将这株菩提树给解决。
傅绾注意到了伏伽的动作,心中忽然有些恐慌。
她就算能够修炼出本命灵植,但她真正的修为也仅仅在金丹后期而已,后来使用了金色珠子给她加的修为,不是真正属于她自己的实力。
傅绾抬手,正准备冲上前去,将那骨剑给挡下。
但伏伽的力量何其强大,就算他只是一抹欲念的化身,他的实力也不是现在的傅绾可以抵挡的。
傅绾知道自己这株本命灵植的重要性,所以只能飞身前去,准备挡下。
就在骨剑即将触碰到她身体的那一瞬间,在这本该只有两个人存在的空间之中,忽然多出了一个人。
来人护在傅绾身前,抬手一挥,将伏伽的攻击挡了下来。
一抹暗红色的光芒闪过,直接将那柄伏伽幻化而出的骨剑给击碎。
这骨剑化为点点白色的飞屑,就这么在顷刻间消弭于无形。
这强大的力量令伏伽忍不住后退了好几步,来抵挡这一击的冲击力。
与你千般好 夫人笑靥美如画(重生) 离婚后霸总天天想娶我 嫁给男主的病秧子哥哥 八零海鲜大王 功名路(科举) 我始乱终弃了一条龙 穿进年代文里的女军医 当天道亲闺女重生成捉鬼大师后 闻香知雅意 病树与烂柯人 督公千岁 重生许你一世安好 你们嗑的cp在一起了 暖妻凌总晚安:苏熙凌久泽 失忆后我成了大佬的白月光 成为神器后我穿回来了 柠檬微微甜 我怀疑你喜欢我 我家师姐道骨仙风[穿书]
乖,给我。不要!这是原则问题!某吃货少女抱着一大堆零食誓死不从。他唇角带笑我做了二十八道菜。她冷静的上缴所有零食,嗲声嗲气亲爱的!你比零食重要!他是冷面的腹黑总裁,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厨艺技能满点,追妻路上拿着锅铲遥遥领先。而把他改造成这样的小丫头采访中,她郑重其事我要吃一吨小龙虾!记者???跟谁说…如果您喜欢腹黑竹马小青梅,吃不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神医小娇娘山里汉,来生娃!简介emspemsp关于神医小娇娘山里汉,来生娃!好大好烫我吃不下了江微微张着樱唇,眸中泛着水雾。顾斐接过她手中的烤地瓜,无奈道吃不完就算了。他这个小娘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娇气。不过也没关系,他乐意宠...
回国当天,意外遭遇袭击,一次邂逅,礼德维尔就将她圈定为自己的所有物。从那以后,男人总会无端出现在她面前。江小姐,我们又见面了!直到后来,婚礼当天,天空盘旋着数十架战斗飞机,陆地上,西装革履的保镖拥护在前,最前面的男人摘掉眼镜,蛮狠霸道你要敢跟野男人结婚,我就把这里变成灵堂。男人强势侵占,当着众人的面将她...
曾在青石潭边洗剑,无边剑气渲染九层天。曾用天雷地火锤炼手中之剑,退出锈迹之时,剑光遮掩了星辰日月的光辉。剑出鞘之后,我将无敌于天下。如果您喜欢一剑天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上一世,身为天帝的苏宇为了保护洛飞雁和他们的女儿苏小雨。硬抗天道轮回,将洛飞雁她们送去未来,身死道消。他成功了一半,洛飞雁和苏小雨被他送走,却好像没有去到未来,而是重活一世。看着活蹦乱跳的苏宇,洛飞雁暗自发誓这一世,换我来守护你和小雨。这一世,我当为天帝…其他介绍1结局不一定会很好。2作者文笔太差,如有...
犬科男友简介emspemsp关于犬科男友小狼狗和小奶狗,一个不像话,一个没出息。狼狗篇男孩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才8岁,男人是风头正盛炙手可热的明星,比他大15岁,穿一件丝绸睡衣。10年后,男孩长成了少年,而父亲,甩掉了这个已经厌倦的男人。那一天,少年拎着书包疯跑出去,满城疯找,第一次给男人主动打电话,发微信。以前满城都是男人的海报,现在满城的人都遗忘了他。终于男人接了他的电话,告诉少年自己正在租住的房子里打包行李,要回老家了。少首发po18nlpo1⒏υ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