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8章(第1页)

第68章

话毕,诡风再起!

红衣女愣住!

这风直接将尸体上面的黑犀牛角粉末给吹散!

隐隐约约的,有道黑影从尸体中浮现。

是唐雪的亡魂......

“你敢戏弄我!你没有锁住她的魂魄,你还要为她超度?我他妈要生吃了你!”

当红衣女缓过神来,她立刻大怒,脸色狰狞的朝我而来!

而就在这转瞬即逝的间隙,我立刻摘下了唐雪尸体上的符箓,我默念法诀:“赫赫玄龟,法出东方,吾敕此符,普扫不祥!”

诀毕,这张符箓上原本模糊的乌龟纹路,徒然清晰了!

我以迅雷之势,将这张符箓转而贴在了红衣女的眉心之间!

也就是崔梅的身体。

“这张玄武命符,能让你老实了吗?”

我扫了红衣女一眼,沉声说道。

此符,可不是为了镇压唐雪亡魂的,而是专门为红衣女所准备!

甚至我在救下小男孩后,就开始准备。

当初插手玄武渡命,也就是为了这一刻!

“玄武命符!”

红衣女眼露惊骇,她的身子僵硬在原地,浑身上下的邪煞之气,也好像被凝固。

她占用了崔梅的身子,所以与肉身的联系并不深,我只要能镇住她的魂魄,便能固定其身。

这会,我没再去管被我定身的红衣女,而是看向唐雪的亡魂。

其实在我看见她的亡魂被红衣女困在这里,我就打定了要帮她超度,送其进入轮回的想法。

虽然我跟飘门的唐雪不认识,唐雪与红衣女的恩怨,也与我无关,但红衣女毕竟是因为我而从菩萨坟内出来,追溯源头,说是我间接害死了她也不为过。

如果唐雪的亡魂没被我撞见,倒无所谓。

可如今,我怎么也得送她一程!

我说道:“唐雪,我净你亡魂煞气,送你离开紫烟亭,希望你速去鬼门关,早日投胎转世!”

说完,我开始作法,为滞留阳间的亡魂做法。

唐雪是刚死不久的,在世时的记忆没有完全苏醒,与人无法交流,只像婴儿一样。

所以她身上的邪煞之气虽然浓郁,但还算不上是邪煞,说是厉鬼都有点勉强。

而方才的黑犀牛角,制成钉魂锥时,有镇压亡魂的作用,碾成粉末时,又有净化煞气的作用......

穿越农家心不慌,我靠种田发家了  明末:从零开始造反  豪门嗲精变小哑巴后  娇娇住隔壁,周少夜夜失眠  修仙十年,我下山无敌!  猫猫我啊,可是龙傲天反派呢  我承包了帝国军校食堂  发现父母早恋怎么办  大周皇:魔女蛊惑我称帝,真香  惹她?她SSSSS级异端真祖宗  世子纳妾我爬墙,全家追妻悔断肠  公主重生后,把狠戾绑匪亲懵了  打造巅峰大明:开局奖励装甲师  村屯里的留守女人  埋尸三年,我被挖出来了  [综武侠]我靠报废马甲系统成为江湖第一人  小炮灰变成万人迷  就这开局,凭啥去修仙  大唐山海行  长媳重生后,婆家全族坟头草两米了  

热门小说推荐
腹黑竹马:小青梅,吃不够!

腹黑竹马:小青梅,吃不够!

乖,给我。不要!这是原则问题!某吃货少女抱着一大堆零食誓死不从。他唇角带笑我做了二十八道菜。她冷静的上缴所有零食,嗲声嗲气亲爱的!你比零食重要!他是冷面的腹黑总裁,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厨艺技能满点,追妻路上拿着锅铲遥遥领先。而把他改造成这样的小丫头采访中,她郑重其事我要吃一吨小龙虾!记者???跟谁说…如果您喜欢腹黑竹马小青梅,吃不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神医小娇娘:山里汉,来生娃!

神医小娇娘:山里汉,来生娃!

神医小娇娘山里汉,来生娃!简介emspemsp关于神医小娇娘山里汉,来生娃!好大好烫我吃不下了江微微张着樱唇,眸中泛着水雾。顾斐接过她手中的烤地瓜,无奈道吃不完就算了。他这个小娘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娇气。不过也没关系,他乐意宠...

疯批财阀强占成瘾,柠宝无处逃

疯批财阀强占成瘾,柠宝无处逃

回国当天,意外遭遇袭击,一次邂逅,礼德维尔就将她圈定为自己的所有物。从那以后,男人总会无端出现在她面前。江小姐,我们又见面了!直到后来,婚礼当天,天空盘旋着数十架战斗飞机,陆地上,西装革履的保镖拥护在前,最前面的男人摘掉眼镜,蛮狠霸道你要敢跟野男人结婚,我就把这里变成灵堂。男人强势侵占,当着众人的面将她...

一剑天凰

一剑天凰

曾在青石潭边洗剑,无边剑气渲染九层天。曾用天雷地火锤炼手中之剑,退出锈迹之时,剑光遮掩了星辰日月的光辉。剑出鞘之后,我将无敌于天下。如果您喜欢一剑天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不想当天帝的帝后不是好帝后

重生不想当天帝的帝后不是好帝后

上一世,身为天帝的苏宇为了保护洛飞雁和他们的女儿苏小雨。硬抗天道轮回,将洛飞雁她们送去未来,身死道消。他成功了一半,洛飞雁和苏小雨被他送走,却好像没有去到未来,而是重活一世。看着活蹦乱跳的苏宇,洛飞雁暗自发誓这一世,换我来守护你和小雨。这一世,我当为天帝…其他介绍1结局不一定会很好。2作者文笔太差,如有...

犬科男友

犬科男友

犬科男友简介emspemsp关于犬科男友小狼狗和小奶狗,一个不像话,一个没出息。狼狗篇男孩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才8岁,男人是风头正盛炙手可热的明星,比他大15岁,穿一件丝绸睡衣。10年后,男孩长成了少年,而父亲,甩掉了这个已经厌倦的男人。那一天,少年拎着书包疯跑出去,满城疯找,第一次给男人主动打电话,发微信。以前满城都是男人的海报,现在满城的人都遗忘了他。终于男人接了他的电话,告诉少年自己正在租住的房子里打包行李,要回老家了。少首发po18nlpo1⒏υip...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