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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到家(第4页)

这把匕首温特斯之前不是随手塞进包里,就是找出来直接拿去捅人,所以这也是温特斯第一次仔细查看这把缴获来的武器。

这把匕首刃长大约在二十厘米,宽约两指,双面开刃,直身无樋。形似短剑,但是没有护手或是剑格,直上直下光溜溜的。

剑身上原本可能有装饰花纹,但因为被温特斯拿来释放过光亮术,所以剑身所以变成了红黑色,把什么都遮住了。但剑身上的红黑色纹路反而有了一种诡异的美感。

匕首的剑柄也没有任何装饰,某种皮革包裹着木柄,某种银色金属材质的细线三股拧成一股,以一指间隔绕在了匕首柄上,匕首柄尾端则是一个圆润的配重球。

温特斯心里揣度着,匕首柄上的金属线可能是银,就算不是银,光看这三股金属线绕成一股背后的拉丝手艺,也不是一般工匠能玩得转的。

虽然剑刃现在看不到,但自己在船上捅人时,这把匕首进入人体就像热刀切黄油一样顺畅,钢口应该也差不了。

从种种证据来看,这应该是把相当好的匕首,想不到这女贼对吃饭的家伙还挺上心。

“这小刀真好看。”伊丽莎白趁着哥哥想得出神,一把将匕首拿了过去,在空气中比划了起来。

温特斯看着妹妹笨拙地挥舞这把利器,只觉得心惊胆战,深怕她给自己身上添一道口子,连声说:“艾拉!小心,这把匕首特别快。”

其实温特斯不说倒还好,他越是说这把匕首锋利,伊丽莎白就越想要。

温特斯从一个男性的视角出发尚未意识到,这把匕首原本就是女人在使用,虽然风格简约,但胜在小巧玲珑、做工精致,天然就能吸引女孩子的目光。温特斯又用光亮术给它“上了色”,伊丽莎白就更加爱不释手了。

伊丽莎白闻言停了下来,她眨了眨眼睛,欲擒故纵先乖乖地把匕首还给了哥哥。

然后她又抱起温特斯左胳膊,开始耍赖:“哥,这把小刀能给我吗?好不好?最近海蓝城治安奇差,给我防身吧?”

“我怕你伤到自己。”

“那厨房里的刀我也用过,裁纸刀我也用过,也没伤过自己呀。”伊丽莎白口齿伶俐,思维迅捷,温特斯从小就辩不赢她。

“设计目的不一样,这匕首真的很危险,你不会用真的很容易伤到自己。”能不危险吗?温特斯在心中算了下,这匕首光在自己手里就取了三条人命,更别说在它前任主人手中了,这房子里杀气最大的可能就是把小玩意。

“那你可以教我用啊。”

温特斯一时语塞,对自己的妹妹,他只有疼爱,他说不出“女孩子学这东西干嘛”这种话。

他叹了口气,终于还是败下阵来:“行吧,给你。不过这匕首现在没鞘,等我做一把剑鞘再给你,行吗?”

“不就是刀鞘吗?我去找块皮子缝一个出来。”伊丽莎白欢呼雀跃,目的已经达成了。

“那好,你做好了剑鞘,再来找我拿,好不好?”

“哥你最好了!”伊丽莎白猛在老哥脸上亲了一口,风风火火地跑去自己房间里缝剑鞘了。

温特斯摇了摇头,他记忆中的妹妹还是拖着鼻涕和自己打架,动不动就嚎啕大哭的小屁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

厉害?不太对。

善解人意?也不太对。

很擅长说服人?更不太对。

反正就是不一样了,真是女大十八变。

一边想着,他一边倒空了挎包,一个白色丝绸小包裹掉了出来。温特斯拿小包裹,想了好一会,才想起这也是那个女贼的东西。

不过温特斯现在很累,没心情管里面装的什么,于是他随手把小包裹丢回了桌子,转身把罩在床上的白布扯了下来,像失去了全身力气一样栽倒到了床上。

闭上眼睛。

睡觉。

还不能睡!

好奇心战胜了睡意,他还是想知道这个小包裹里面是什么。

温特斯猛然起身,走到了书桌前,解开了白色绸布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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